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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

教学

单位

招生专业

招生

名额

专业

考试

类型

录取办法(摘要)

影视

学院

表演

30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艺术类对外省校考专业省控线,按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

30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

12

校考

戏剧影视文学

24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

24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传媒

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70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

摄影

30

校考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

20

录音艺术

20

校考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录取

广告学

20

专业免试

按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

产业

学院

文化产业管理

100

专业免试

按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注:

1、以上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以5月份在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http://zhaosheng.njarti.cn/)公布的为准;

2、“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由高到低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3、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文科考生,专业免试,考生直接参加所属省文化高考,依据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表演、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三、外省考生报考规定

     1、我校在省内外均设有专业报考点,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考试。

     2、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的外省考生,如选择在南艺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须远程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13年12月28日—2014年1月7日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 zhaosheng.njarti.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报名,打印报考登记表,并于1月10或11日先前往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之后,再前往各专业报名点选择报考专业。如选择校外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须按所选择考点规定的时间、报名方式等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3、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部门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参加本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4、鉴于我校在组织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可能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校考。

5、在外省招生的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3、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四、考试科目及内容               

招生专业及方向

考试科目、内容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饰表演)

初试:形体测试      

复试:①才艺展示②面试

音乐学(师范)

江苏省考生:参加江苏省统考,考试内容见省音乐统考通知

外省考生:①主科:演唱或演奏②加试:演唱或演奏(不同于主科)③音乐基础知识④基本乐理⑤视唱⑥听音

表演

初试:①表演(命题小品)②朗诵(自备,限3分钟)③演唱(自选歌曲1首)

复试:①表演(命题小品)②朗诵(自备,限3分钟)③形体(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等)

三试:①表演(命题小品)②形体③演唱、朗诵综合素质测试

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①朗诵(文学作品:自备诗歌或散文或小说或寓言等)②面试(回答考官提问) ③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清唱)

复试:①看图说话(根据指定材料,可作适当改编,限3分钟)②朗读(指定稿件)③形体展示(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等,如有伴奏,可自带播放器)

三试:① 语言面貌(1分钟自我介绍) ②新闻播报(根据指定材料播报新闻) ③新闻评述(根据指定材料进行新闻评述,限3分钟)

戏剧影视导演

初试:①朗诵(自备作品,限3分钟)②命题集体小品③自我介绍

复试:①文艺常识②笔试(命题写作)

三试:①面试(综合素质测试)②才艺展示③表演(命题小品)

戏剧影视文学

初试:①文艺常识②笔试(命题写作)

复试:①面试(文史知识,影视常识、综合测试)②命题说故事(限3分钟)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

初试:笔试综合试卷,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试内容:文艺常识、思维测试题、评述题(800字)、材料分析题(800字)

复试:面试,考试时间:5人一组,每组20分钟

考试内容:专业素质及创意能力测试

广播电视编导

初试:①自我介绍②回答考官提问③综合素质展示

复试:①故事续编②影视作品分析

摄影

①摄影作品分析②绘画:根据命题故事创作6幅画面,叙述故事情节。绘画形式不限,自带画具

影视摄影与制作

录音艺术

初试:①面试②演唱或演奏

复试:①音响听辩②声学常识③命题写作

五、报考地点及时间

表演

外省考生:

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13年12月28日—2014年1月7日网上报名,1月10日、11日南艺46号楼北侧大厅进行信息确认。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影视学院现场通知

②成都三中(锦江区水杉街300号,成都东三环蓝谷地附近或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老校区)校区南大门附近)2013年12月27、28日报名,12月28日开始考试

③北京市戏曲艺术职业学校(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南三环西路)2月8、9日报名,2月9日开始考试

江苏考生:

 2013年12月28日—2014年1月7日网上报名,1月10日、11日南艺46号楼北侧大厅进行信息确认。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影视学院现场通知

播音与主持艺术

戏剧影视导演

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13年12月28日—2014年1月7日网上报名,1月10日、11日南艺46号楼北侧大厅进行信息确认。有笔试科目考试的,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影视学院现场通知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

舞蹈编导

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13年12月28日—2014年1月7日网上报名,1月10日、11日南艺46号楼北侧大厅进行信息确认。有笔试科目考试的,考试时间见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舞蹈学院现场通知

舞蹈表演

舞蹈表演(昆舞表演)

舞蹈学(师范)

舞蹈学

广播电视编导

外省考生:

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13年12月28日—2014年1月7日网上报名,1月10日、11日南艺46号楼北侧大厅进行信息确认。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传媒学院现场通知。

②成都市三中(锦江区水杉街300号,成都东三环蓝谷地附近或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老校区)校区南大门附近) 2013年12月27、28日报名,12月29、30日考试

③河南郑州大学音乐学院(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时间待定

④北京市戏曲艺术职业学校(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南三环西路)2月7、8日报名,2月7、8日初试,2月9日复试

⑤湖北省武昌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2月26、27日登录湖北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b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3月2、3日考试

江苏考生:

 2013年12月28日—2014年1月7日网上报名,1月10日、11日南艺46号楼北侧大厅进行信息确认。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传媒学院现场通知。

摄影

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13年12月28日—2014年1月7日网上报名,1月10日、11日南艺46号楼北侧大厅进行信息确认。1月15日上午8:30—10:00摄影作品分析考试,10:10—12:40绘画考试

影视摄影与制作

录音艺术

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13年12月28日—2014年1月7日网上报名,1月10日、11日南艺46号楼北侧大厅进行信息确认。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传媒学院现场通知。

六、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表演(昆舞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饰表演)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七、有关说明

1、考生于2014年4月初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并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有关操作;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按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3、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按时填报高考志愿;

4、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5、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6、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7、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xgc.njarti.cn;

8、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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