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湖北文理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报名条件及办法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报名。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
必考科目:视唱、听音
选考科目:声乐、器乐、舞蹈三选二
专业课总分100分。视唱听音30分,其余70分。
(二)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方向)
必考科目:视唱、听音
选考科目:声乐、器乐、舞蹈、朗诵四选一
专业课总分100分。视唱听音30分,其余70分。
(三)舞蹈表演
考试科目(共3门):
1、舞蹈基本功(各种技巧可做复合性展示)
2、舞蹈表演(限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
3、舞蹈模仿
专业课总分100分。舞蹈基本功50分,舞蹈表演25分,舞蹈模仿25分。
(四)广播电视编导
考试科目(共3门):专业课总分300分
1、自我介绍和艺术特长展示(满分90分)
2、命题编写故事(满分90分)
3、视频作品分析(湖北省)、电视节目(纪录片)的策划与设计(湖北省外)(满分120分)。
合格证的发放比例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艺术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总体要求: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考生还应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其联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成绩。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一)音乐学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3.75+文化课成绩×0.5”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方向)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三)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考试时间与招生计划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音乐学 | 舞蹈表演 | 学前艺术教育 | 广播电视编导 |
华中师范大学 | 2月20-22 | 2月23-24 | 20人 | 20人 | 35人 | 7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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