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湖北民族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一、招生专业(6个):
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二、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公办、二本
三、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四、学校招生网址:http://zsxx.hbmy.edu.cn
五、学制:四年
六、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元/年) | 招生及校考省份 |
广播电视编导 | 130305 | 120 | 10350 | 面向湖北、湖南、山东、河北、河南招生,其中在湖北、湖南、山东组织校考,其他省份认可各省统考(联考)成绩。 |
音乐学 | 130202 | 120 | 9000 | |
舞蹈学 | 130205 | 90 | 9000 | |
视觉传达设计 | 130502 | 50 | 10350 | 面向湖北、湖南、山东、河北、河南招生,认可各省统考(联考)成绩,不另组织校考。 |
环境设计 | 130503 | 50 | 10350 | |
美术学 | 130401 | 60 | 9000 |
备注:
1、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确认后公布的计划为准;
2、各专业学费标准按2014年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七、校考专业报名考试及有关事项
(一)专业及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考 试 科 目 |
音乐学 | 130202 | 基础科目:视唱面试【分值为100分】 专业科目:声乐演唱或钢琴、器乐演奏作品一首【分值为300分】 |
舞蹈学 | 130205 | 基础科目:基本功 (测试内容为软开度和技巧)【分值为100分】 专业科目:成品舞(包括古典舞、芭蕾舞、民族舞、现代舞等完整曲目一个)【分值为300分】 |
广播电视编导 | 130305 | 基础科目:笔试①:阅读理解;故事编写【分值为100分】 专业科目:笔试②:影视作品分析(影视片段现场分析)【分值为200分】 |
省 份 | 专业名称 | 报 名 时 间 | 考 试 时 间 | 考 点 |
湖 北 | 音乐学 舞蹈学 | 2014年2月20至22日 | 2014年2月23日 | 华中师范大学 佑铭体育馆 |
广播电视编导 | 2014年2月20至22日 | 2014年2月22日 | ||
湖 南 | 音乐学 舞蹈学 | 2014年1月21、22日 | 2014年1月23日 | 湖南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2014年2月11、12日 | 2014年2月13、14日 | 湖南师范大学 新闻与传媒学院 | |
山 东 | 音乐学 舞蹈学 广播电视编导 | 2014年2月17、18日 | 2014年2月19日 | 淄博市招办 |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对统考专业成绩做出了明确要求的省份,考生还须达到该省相应专业统考普通本科合格线)。
2、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3、根据各省(区)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数据准确,各考点只接受本省籍艺术考生报考。
(四)报考手续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艺术类考生报名登记表”等有效证件到考点指定报名处履行现场报名手续,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
2、携带身份证和“专业测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五)专业合格证发放
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专业合格线及合格人员名单均将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考生可在2014年4月中旬通过http://zsxx.hbmy.edu.cn查询考试结果),不发放纸质专业合格证。专业合格线按照招生专业计划1:4的比例划定。
八、录取原则及入学资格审查
1、艺术类专业均为文理兼收,不限制考生民族成份,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2、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普通本科批次资格线。专业成绩须达到相应的合格线:组织校考的省份,达到学校划定的专业合格线(对统考专业成绩做出了明确要求的省份,考生还须达到该省相应专业统考普通本科合格线);认可省统考的省份只需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线。
3、对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为专业成绩70%和文化成绩30%之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专业成绩40%和文化60%之和;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为专业成绩60%和文化成绩40%之和。
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5、入学资格审查
学校在新生入校三个月内进行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校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邮编:445000
电话:(0718)84390971898686825518986868256【学校招生办公室】
(0718)8439806【艺术学院】
(0718)8438185【文学与传媒学院】
传真:(0718)8439097
九、专业介绍
(一)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与民族地区文化传播的需要,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政治水平、较深的文学修养、较强的艺术鉴赏与创作能力,掌握广播电视节目编导、制作等基本理论与技能,能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撰稿、编剧、制作、社教及文艺类节目主持等方面工作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2、基本规格要求
主要学习广播电视艺术、文学、传播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制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较强的观察、理解、概括、创编能力。
3、主要课程
传播学、电视艺术概论、戏剧艺术概论、中国戏曲、影视作品分析、视听语言、电视节目编辑与制作、色彩学、摄影技术、照明技术、电视节目策划、纪录片创作、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等。
版权所有 © 湖北力源传媒学校 鄂ICP备17008420号 Copyright © 2014-2015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7-87386237 027-87386457 力源传媒学校新浪微博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609号联合国际七楼 传真:027-87386457 邮箱:liyuanpeixun@163.com